近日,市教委发文公布了《2021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下面带你看看全文!
2021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
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做好2021年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渝教招发〔2016〕13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和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招生,下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考试属国家教育考试。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管理以及就业等方面,与通过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同等待遇。
(2)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经市教委批准,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的普通高校。
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市教育考试院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四)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向社会及考生公布各相关高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中的主要内容或高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
3.各区县(自治县)教育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相关高校要高度重视高职分类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试题管理、组织实施、信息管理、违纪作弊处理、报告制度等要求按市教育考试院制订的《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细则》执行。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必须第一时间报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范围进一步扩大。凡出现失(泄)密事件,均按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二)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查询成绩。具体查询时间由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
2.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分本科和专科两个层次,分别划定文化素质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职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由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的普通高校自行划线,报市教委备案后确定。
2.考生根据意愿自主填报志愿。各区县(自治县)教育部门、教育考试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要加强对考生职业规划的指导,积极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指导和咨询。严禁违背考生个人意愿,代替考生、要挟考生或诱导考生填报志愿等侵犯考生权益的行为。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委统一领导,并成立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录取领导小组),负责我市2021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市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重庆市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
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结束后,由录取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市教育考试院、各区县(自治县)教育部门、教育考试机构和高校、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市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确保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公平、公开、公正、有序进行。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严格执行高校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坚决纠正和查处招生违规违纪行为。对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试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法律责任。
本实施办法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