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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重庆市自学考试跨省转入、转出和免考的相关规定

来源:中匡教育 时间:2020-03-17 15:36:13

关于重庆市自学考试跨省转入转出和免考的相关规定

第一部分 自学考试跨省转入规定

一、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跨省转入办理流程 

(一)跨省转入受理时间: 上半年: 转入延期时间待定 下半年: 9月11日 至 9月25日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广大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经研究决定,延期开展202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相关工作,恢复办理转考的时间另行通知。) 

(二)跨省转入受理机构: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 

(三)跨省转入材料:准考证(重庆市)、有效居民身份证。以上材料审核原件,需本人签名。 

(四)转入要求:

1.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区县考试机构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附表 2)上签字。

2.转入我市考生应按我市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我市专业对应课程替换关系按照我市相关要求执行。

3.转入考生应当在我市取得专科不少于 5 门、本科不少于 4 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请毕业。

 

转入.png 

跨省转入流程图

 

二、市外转入我市的考生怎么办理手续?

考籍由外省(市、自治区)转入我市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期间到转入地,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按新考生(向)办理报名手续,待获得新准考证并取得在我市参加专科专业考试不少于5门、本科专业考试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户口迁移者、军人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等特殊情况除外,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后,2015年底以前考生凭外省(市、自治区)的课程合格证书及《转考介绍信》一并办理免考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2016年后电子转档的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一并办理免考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三、考生如何办理省内转考手续?

省内转考不需办理转考手续,重庆市自考考生凭已注册的准考证,可在市内任意办考区县报名参加四月和十月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四、外省转入的考生如何办理转入手续?

(一)考籍转入办理程序

1.考生在转出省办理转考申请后,转出地省级考办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教育部“转考平台”。重庆市教育考试院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2.转入电子档案经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无误后,考生本人登录并查询到转入信息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转入地的地级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3.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转出地省级考办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二)考籍转入办理要求

1.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2.转考考生应当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的按照重庆市有关文件执行。

3.转考考生应当在重庆市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重庆市申办毕业手续。

4.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入地的地级市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考入)登记表》上签字。

(三)考生违反“考籍转入办理程序”和“考籍转入办理要求”的,电子档案退回转出地省级考办。

(四)2015年12月31日前成绩已转入重庆的考生,需要办理现场免试手续。

五、在外省参加自学考试只剩一门理论考试没通过,转到重庆后,需考几门?

凡转入我市继续参加考试的考生,不论考籍档案转入的成绩合格课程有几门,均需在我市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课程的合格成绩,本科不少于4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并在我市该专业主考学校通过所有实践考核,方可在我市申办毕业登记手续。

 

 

第二部分 自学考试跨省转出规定

一、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跨省转出办理流程

(一)转出受理时间:

2020年办理时间:上半年:转出受理时间:转出延期时间待定,下半年:转出受理时间:8月26日  至  8月30日。(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广大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经研究决定,延期开展2020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相关工作,恢复办理转考的时间另行通知。)

(二)转出受理机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

(三)跨省转出材料:转出地准考证(重庆市)、转入地准考证(接受地)、有效居民身份证。以上材料审核原件,需本人签名。

(四)转出要求:

1.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入地准考证,到区县考试机构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附表 1)上签字。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不得转出。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转出.png 

跨省转出流程图

 

二、 由我省转往外省的考生应如何办理转出手续?

(一)考籍转出办理程序

1.重庆市在籍考生办理考籍转出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持有效居民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前往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申请转出,并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2.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教育部“转考平台”。

3.转入地省级考办从“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4.转入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按要求到转入地办理转入手续,具体方式和要求由转入地省级考办规定和公布。

5.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转入地省级考办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转考平台”,重庆市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二)考籍转出办理要求

1.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6.考生办理毕业申请后,课程成绩不得转出。

7.考生有证在报考的课程的,在课程成绩发布前不得转出。

8.考生当次办理多个专业的省际转考手续时,只能转往同一转入地。

9.2016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理论课程成绩无笔迹信息的不得转出。

(三)考生违反“考籍转出办理程序”和“考籍转出办理要求”的,当次办理的转考申请无效。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6年起,重庆市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将出相应调整。

(四)转出办理: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区县自考办进行现场办理。对完成现场办理手续的考生,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向教育部考试中心转考平台统一上传考籍电子档案。

 

第三部分 自学考试免考规定

一、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流程

(一)材料免试受理时间为:上半年: 3月11日 至 3月25日  下半年: 9月11日 至9月25日 (正常工作日内)

(二)免考受理机构:

自学考试(社会考生)材料免试受理机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

自学考试(助学考生)材料免试受理机构:主考学校

(三)免考相关材料:

1.证书免考材料:准考证(重庆市)、有效居民身份证、相关证书

2.课程免考材料:准考证(重庆市)、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国家教育部认可)、成绩单(盖教务处鲜章)

 

考试.png

免考流程图

二、考生如何办理免考手续?

需办理免考的考生在规定期间,持本人准考证、等级证书或课程合格证书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成绩册等学籍证明材料原件等到办理准考证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免考手续,并在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1式2份,由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初审后上报市考试院。市考试院将处理后的免考数据在当次考试成绩下发时一并下发至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或主考学校自考办)。

三、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参加自学考试可免考哪些课程?

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同类本科或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且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开设的课程;报考不同类本科或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名称相同,且学分等于或低于所学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

四、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参加自学考试可免考哪些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同层次或低层次专业的,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政治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免考课程名称相同、相近或课程内容相同的公共政治课程。

五、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退学生或肄业生,参加自学考试可免考哪些课程?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退学生或肄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的,可免考取得合格成绩的相同学历层次的名称相同,且学分等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

六、外语等级证书的免考规定是怎样的?

(一)取得教育部统一组织考试的大学英(日、俄、德、法)语等级证书的免考。

(二)参加全国考办组织的“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各级笔试成绩合格者:

1.PETS-2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基础英语(课程代码00088);

2.PETS-3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基础英语(课程代码00088);

3.PETS-4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基础英语(课程代码00088)和英语专业的综合英语(一)(课程代码00794);

4.PETS-5可免考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基础英语(课程代码00088)和英语专业的综合英语(一)(课程代码00794)、综合英语(二)(课程代码00795)。

七、计算机等级证书的免考规定是怎样的?

(一)获得全国考办统一组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合格证书者:

1.凡获得NCRE一级(含一级)以上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含00019实践)》或《2316计算机应用技术(含02317实践)》课程

2.凡获得NCRE二级(C)、二级(VISUAL BASIC)或二级(VISUAL FOXPRO)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0342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含00343实践)》或《02275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含02276实践)》课程;

3.凡获得NCRE二级(JAVA)合格证书者, 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4747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含04748实践)》课程;

4.凡获得NCRE二级(C++)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4737 C++程序设计(含04738实践)》课程;

5.凡获得NCRE二级(含二级)以上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含00052实践)》课程;

6.凡获得NCRE三级(PC技术)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2205微型计算机原理与接口技术(含02206实践)》、《4732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含04733实践)》或《02277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含02278实践)》课程;

7.凡获得NCRE三级(网络技术)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2141计算机网络技术(含04755实践)》课程;

8.凡获得NCRE三级(数据库技术)合格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02120数据库及其应用(含02121实践)》或《4735数据库系统原理(含04736实践)》课程。

八、实践(实验)课程免试的有何规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要求免考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课程,又符合所报专业考试计划(或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实施方案)规定条件的,可免考相关实践环节考核(考试)课程。

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实验课程,可免考自学考试的名称及要求相同的实验课程。

九、证书免考成绩是怎么计算的?

凡用各类证书免考自学考试课程的,其成绩一律视为60分。

十、考查(考核)课程能不能办理免考?

凡考生提供的原学籍表上的考查(考核)课程不能免考自学考试的考试课程。

十一、免考规定中的公共基础课指哪些课程?

公共基础课是指政治经济学(财经类)、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物理(工)、大学语文、公共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

十二、哪些考生可以免考部分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的,均可按规定申请免考部分课程。

十三、考生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可免考哪些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名称和要求相同(或高于自考)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或自考毕业生重考相同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能超过一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可以免考课程代码完全相同的课程。

十四、专升本的考生可免考哪些课程?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思想政治理论课。除专业考试计划中有明确规定的以外,我省的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不需重考本、专科段中课程代码完全相同的课程。

十五、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否免考本、专科段中与原学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课程?

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以免考本、专科段中与原学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等数学类课程;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英语课程;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或“普通物理”等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基础”等课程;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的“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等课程。

十六、哪些证书可以替代自学考试本、专科(段)专业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考生凡在经当地考试机构注册登记的考点考试并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计算机初级应用基础》模块和其他任一模块(共两个模块)证书,可免考自学考试本、专科(段)专业中“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和“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十七、哪些证书可以替代非计算机专业中的“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考生凡在经当地考试机构注册登记的考点考试并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证书,或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可免考非计算机专业“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和“00052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十八、考生办理免考申请提供的学籍卡应包含哪些内容?

学籍表应含有每学期开设的课程名称、学分、学时、考试类型、考试成绩等内容。自考毕业生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市、县(市、区)自考办公章及免考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到所属地报名点现场办理申请手续。

十九、考生如何得知免考申请的结果?

考生提交的课程免考申请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审核,考生(3个月后)可在本人自考报名系统中查询申请结果。

二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参加自考有关课程免试办法?

(一)可以获得两个毕业证书,一个现在就读学校签发的毕业证书,另一个是由主考学校、省考委签发的毕业证书。

(二)相关课程免考问题:办理时须凭学籍成绩表毕业证书,在当地自考办填写免考申请表才能免考。申请免考课程遵循以下原则: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专科学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专科专业的,可申请免考名称相同的公共政治课和公共基础课;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专科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可申请免考名称相同的公共政治课和名称相同的加考课。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本科学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本科的,可以申请免考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和名称相同的课程。

在校学习期间,考生可凭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办理自考规定免考课程。

关于转出、转入和免考的规定以重庆教育考试院为准,本专题内容来源于重庆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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