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国家标准,是从事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业的最基本要求,是进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基本依据。
笔试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笔试还应考查幼儿教育基本理论、原理,保教知识与能力。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面试主要考查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交流沟通、思维品质、了解幼儿、技能技巧、评价反思等教育教学基本素养和技能。申请小学、中学教师资格的,面试主要考查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2个科目,科目一为《综合素质》(幼儿园),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
《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职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化素养和基本能力。
《保教知识与能力》主要考查考生学前儿童发展、学前教育原理、生活指导、环境创设、游戏活动的指导、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教育评价。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主要考查考生教育基础、学生指导、班级管理、学科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
《教育知识与能力》主要考查考生教育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中学教学、中学生学习心理、中学德育、中学课程、中学生发展心理、中学生心理辅导、中学班级管理与教师心理。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主要考查考生相应学科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教学评价的内容。
笔试的题型分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题为四选一的选择题,主观题题型包括:简答、论述、解答、材料(案例)分析、课例点评、诊断、辨析、教学设计、活动设计、写作等。